商法大讲堂第11期-关于疫情期间医疗物资出口的法律风险防范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肆虐,截至目前,除中国外,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突破100万例。在疫...
2020-04-09
在经历亚马逊等海外电商平台下架、账号封存等一系列的挑战之后,美国的海关对于中国出口商品的扣货问题又成为了悬在跨境电商头上的一把达摩克里斯剑。根据美国海关统计,仅2019年美国边境管理局(以下简称:CBP)对违反知识产权规定的查扣就达到了27599批次,累计的涉案总值超15亿美元,这其中涉及到中国的产品就有66%,相当于每天就有大约50件的货品被查封。
截至目前,我们2021年处理的CBP扣货的案件也是明显上升,这些案件主要涉及到违反知识产权、违反UL认证、违反FCC规定、违反ITC 377排除令等。而且许多的电商朋友对CBP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不清楚的,也没有专业的律师朋友可以咨询,这也就造成了收到巨额罚款、产品被没收、出口延迟等后果,也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所以了解美国的相关法规,了解CBP的政策对于外贸运输来说至关重要,本文我们就简单的针对美国海关扣货的实务操作,来分享一下律回网专业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的法律建议。
首先,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CBP,CBP是美国最大的联邦法律机构,负责美国300多个海关入境口岸的筛查入境人员及查验进口货物工作。同时CBP拥有查验进口货物合法性的职权,包括涉及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下称“IPR”)侵权、违反联邦环保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下称“EPA”)规定、食品与药品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下称“FDA”)规定、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下称“FCC”)规定、UL认证、Bluetooth认证、“337条款”等的违规货品查处。对于进口货物,CBP有搜查、扣留、决定商标或版权是否受侵害及拒绝进口的权力。
根据美国法律,进口商有义务提供进口货物信息以便 CBP对关税进行评估、收集数据和确定其他法律要求是否已满足。如果进口商未尽到上述义务,则可能导致货品的清关延迟乃至罚款。CBP通常的查处手段为扣留(detention)、查封(seizure)和没收(forfeiture),但也可根据相关法律对货品进行刑事查封。
首先,我们先通过下图了解一下CBP查处货品的相关流程:
所以,对于进口商来说,积极了解CBP的清关规则以保证货品顺利进入美国边境至关重要。但由于处理清关事宜的速度可能比法律规定时限长,因此,进口商或其他外贸出口参与者对于清关规则有越多了解,就越有可能在进口前就避免产品被拦截,或者在产品未及时释放时及时联系相关办公室。小妹最近就曾在客户的商品被CBP拦截之后迅速介入,避免了查封,使得客户货品顺利通关,极大地保护了客户利益。
关于知识产权(下称“IPR”)
和我国一样,我国的海关有知识产权备案登记,美国的海关也有想类似的备案系统: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e-Recordation,我们简称CBP备案系,CBP主要负责在进口产品在申请时进行自动检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进行排除,同时和权利人进行确认。对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小妹一般建议是及时的在CBP进行备案,可以保证海关自动过滤,对于进口厂家,则建议在进口之前一定要查询好CBP的备案系统,保证产品不会涉及到IPR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CBP目前只针对商标、商号以及版权进行备案:
商标(Trademark)。CBP对于商标的保护主要是针对在美国专利局和商标局进行过登记的商标。商标的持有人将注册的商标在CBP备案后,就可以在清关是快速的进行检查合适。
实务小建议:商标的保护一般只有一类或几类产品的类别。而且如果是在1989年11月之后注册的商标则只有10年的有效期,如果你是商标权利所有人,则需要注意等级商标所覆盖的产品同时要及时进行商标的维护。
商号(Trade name)。商号是公司进行贸易的代称,并不能够在商标局进行注册登记,但可以在CBP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条件是该商号用于标识贸易或制造商的时间长达6个月及以上。
实务小建议:由于商号不可以在商标局进行注册登记,所以为了保障其他利益方的利益,权利人在进行备案的时候需要在海关公告板和联邦公报处进行告示。
版权(Copyright)。版权自作品固定于一有形的表达媒介时就获得保护,一般情况下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生命年限加70年。CBP对于版权的保护基本依赖其备案系统中该版权的备案,而仅美国版权局已登记且有效的版权才可在CBP备案系统进行备案。CBP对于版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其对于盗版产品的扣留和查封。盗版产品,即与注册了版权的作品完全一样或者实质性相似的、未获得版权作者授权而产生和进口的作品。
关于FCC违规导致的海关扣货
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通讯、无线电和数字产品在进口美国时需要取得FCC设备认证和数字产品RF设备认证。一般FCC认证主要有两种:一直是证书,另外一种则是合规声明SDoC。最终的承销人有义务向海关提供FCC认证文件,不论该认证属于哪一类。
如果你有货物已经到达了CBP时,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并不符合FCC的要求,那么货物辉被退回到出发港口,或者可以将货物放在海关的指定仓库或者免税区,必须要申请并等待CC认证。
如果在货品已抵达CBP时,相关方才发现并不符合FCC要求,那么或将货物退回出发港口,或可将货品存放在海关仓库或免税区后,申请并等待CC认证。根据最新规定在2016年7月前,进口商在清关是需要向CBP提供740表格,但是在2017年7月之后新的政策发布后,RF设备进口则不需要单独的填写740表格,但是人需要附带FCC认证,值得注意的是一台产品可能有多个RF设备,所涉及到的均需要各自适用的FCC认证才行,对于RF设备在FCC规则下的分类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完成。
关于337禁令导致的海关扣货
很多高科技外贸出口企业听到337案件往往谈虎色变,实际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仅为冰山一角,337调查之后的海关执法也让进口商头疼不已。当ITC做出生效的排除令之后,排除令就被送到CBP进行查扣执法。排除令分为有限排除令和普遍排除令,前者针对337调查中的特定主体,而后者不限产品来源,一经颁布,对所有侵权产品都有排除效果,因此很多非涉案企业的产品也可能被海关扣押、罚款及没收。
CBP对于专利的保护仅限于执行ITC的排除令,不支持美国专利在CBP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如果CBP对货品进行检查后30天内仍未释放货物或发送了排除通知(Notice of Exclusion),则货物的状态转为排除(exclusion),且CBP将同步通知ITC。如果进口产品已被某一ITC排除令排除,进口商在已被CBP告知不得进口该等产品之后,仍尝试进口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则ITC也可以直接颁布针对特定进口商的扣留和查封令。
实务小建议:
实践中,由于进口文件不规范等原因,厂商即使已获得权利人许可,也仍然有可能被伤及无辜。我们处理的案件中也不乏此类案件,建议当进口商进行通关之前,确认提交的资料符合CBP的形式和实质要求,以避免产品被CBP扣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得来说,知识产权侵权(IP Violation)是个大项,很多海关扣货事件往往就是以海关怀疑有违法事项开始,但是由于时间仓促未能确认, 所以CBP可能会认定你的产品是有问题的,给你的产品乱扣帽子从而进行扣货,待扣货后,再深入研究具体的违法事项,后续则往往会牵扯其他或者更多的违法事项。所以很多情形下,完备的海关IP备案、IP 授权书往往成为通关的绿色通道护照。
如你的的货物被扣,千万不要慌,及早的介入CBP的程序是上上之策,同时我们建议在扣留阶段就需要开始寻找专业的人员进行介入处理,如果一直拖下去的话,则会导致整个流程大大的延长,甚至可能在CBP的系统中留下负面的记录。
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实在比较棘手,或者身边没有比较专业的人员可以进行解决,也可以通过我们律回网进行咨询。我们可以针对具体的个案为每一选择项的风险、完成的方式、时间上的限制、需要准备的资料上进行针对性的建议和处理方式。如果还没有进入CBP的清关流程,则可以进行合规有关的咨询和培训,提前预防,防止货品在运输过程中滞留或者遇到其他的问题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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