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宣布:全面取消港口建设费

商法资讯
2021-03-05
来源:中国水运网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取消港口建设费

针对今年的重点工作,李克强指出,要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 取消港口建设费 ,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这对于因疫情受困的交通运输、物流以及外贸企业来说,真的是重磅好消息。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定发展,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

1、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好复工所需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推动打破乡村、社区“最后一公里”通行和投递障碍,将智能投递设施等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


2、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

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


3、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续贷等支持。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这项措施更有利于外贸进出口企业恢复,减少进出口企业的压力,而且便于企业勇敢的走出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提供律回网这样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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