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体系建设(一)

商法资讯
2021-07-08
来源:原创

伴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纠纷无疑是我国企业在进军海外市场时不可回避的重要话题 。从二十一世纪初发酵的国产 DVD 被发达国家的企业联盟征收高额专利费开始,不断有我国企业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纠纷,例如 2003 年的思科诉华为专利侵权案,2007 年王致和商标在德国抢注案,以及近期华为诉美国运营商专利侵权案等等。

21 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仅是外在综合国力的角逐,更是内在的人才竞争和知识产权的争夺 ;在采取关税壁垒保护本国贸易难以行通的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无不把希望寄托在知识产权保护之上,将其作为保护本国贸易利益的合法大棒,时刻挥舞在我国海外企业面前。作为国家经济战略中重要一环——知识产权,受到国家越来越多的重视 :从 2008 年我国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到 2016 年七月国务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无不突出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而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要防患于未然,加强海外纠纷风险预警机制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海外知识产权”/

一、海外知产纠纷的特点

1、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雄霸国际市场最重要的资本

在经济全球化、经济分工国际化过程中,全球产业连中处于较为低端的制造业往往会随着一个国家的经济人力发展水平而转移且附加值较低,在经历了 19 世纪英国成为全球工厂,20 世纪初美国成为世界工厂之后,中国又成为了新世纪的产品工厂,正是因为制造业的这一特性,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往往将企业的重点放在了技术研发,品牌推广等利润丰厚的价值链环节,并与此同时丰富和完善了知识产权的全球保护,以保护其领先的技术专利和商标品牌。

据悉,在全球知识产权许可贸易中,专利占据过半江山,而知识产权贸易在全球经济贸易中的地位与日俱增,早在本世纪初就达到了千亿美金的交易规模。可以说,未来的世界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也将会成为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而被广为重视。在发达国家制造业空心化趋势之下,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将其技术输出,品牌推广等无形的知识产权贸易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并赋予法律的效力,例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一全球性法律文件签署。

以此为契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依靠其强大技术研发实力和战略性前瞻性的专利商标布局,常常向威胁其经济利益的弱小企业挥舞知识产权大棒,要么索取高昂的技术许可费,要么与对方交换互享核心专利技术,要么直接强取豪夺其他企业辛辛苦苦开拓来的市场,这方面,我国智能手机企业小米公司进军印度市场被爱立信诉专利侵权中可窥见一斑。

可以说,发达国家已经将知识产权当做维系其国际资本市场老大地位的重要利器。

2、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是商战的重要策略

知识产权争端,表面上看是法律问题、侵权被侵权问题,实质上是商业战争中的一项重要策略,目的在于排挤打压对手,巩固自己在已有目标市场的支配地位,索要高昂的专利侵权费用,或者是迫使对方与自己交换相互需求的重要技术秘密。就如某学者所论述,知识产权纠纷表面上看是技术问题,实质上是个法律问题,根源是个商业问题。

从历史角度来看,在外国公司成长为全球领先的跨国企业历程中,几乎无一例外的遭遇过先前市场霸主来自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打压 :作为商务电脑领域的领头羊 IBM,在面对富士通,日立,三菱等后来者的追赶时,无一例外采用了知识产权诉讼的手段进行打压,例如状告富士通操作系统侵权,状告日立非法获取本公司的重要技术信息 ;作为芯片生产领域的霸主 Intel,在面对 NEC 的咄咄逼人的赶超时,警告其抄袭产品中的重要程序 ;作为移动通信领域的佼佼者思科,在面对全球范围内崛起的华为时,挥舞知识产权大棒,状告其涉嫌抄袭其重要的操作系统专利。接踵而至的案件在清晰的告诉我们,只有上好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这堂课,我国企业才能真正走出国门,将中国制造远销海外。

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海外知识产权诉讼之战已经离我们不远,我们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在经过三十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后,市场已经较为丰满,许多国内企业在国内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业已成型,然而这其中不少企业本身是利用国外技术发展起来的,作用技术标准的国外商业大鳄随时可以挥舞知识产权大棒,将我国企业吞入囊中,已经垂涎欲滴。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要实现走出去,在国内市场日趋饱和的情况之下,就难免要在海外市场和国外龙头企业直接对抗与交锋 ;而我国企业大多属于中小企业,缺少足够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在指控技术抄袭侵权之时,很难有招架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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