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及风险

商法资讯
2021-10-18
来源:原创

汇付、托收、国际保理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为常见的结算方式,每种支付方式各有优劣,通过分析比较这四种结算方式,知悉在相同支付环境下,哪一种支付方式的优势最大,从而选择最合适的支付方式。但在国际贸易的实务中,这四种支付方式只有综合合理地运用,才能更好地应对多变的国际市场。

一、汇付

又称汇款,是国际结算方式中最基础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是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钱款汇入收款人的账户,银行对汇付业务只提供类似于转账的服务。

因此,汇付对银行的信用无任何影响,该支付方式的交易过程完全由收款人和付款人自行约定。汇付最常用于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贷款结算或各种贸易之间的从属费结算。

汇付的风险

对于提前付款的卖方或预付贷款的买方来说,贸易往来的信用约束在付款和发货后完全消失,贸易最终能否能顺利完成,主要取决于贸易双方的信用。

如果遇到信用不良的交易方,就很容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后果,提前发货或提前付款的一方往往承受着很大的资金压力,整个贸易过程一旦出现问题,所有的资金损失都将由其承担。

二、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将货物全部运出后,将有效汇票交付给出口地的银行,再由银行为进口商收取相应贷款的一种结算方式,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是最主要的两种托收模式。

跟单托收即出口商根据事先与进口商签订好的贸易合同进行发货,然后开示汇票或有效单据并委托给出口地银行对进口地的进口商收取相应的货款,跟单托收也被称为无证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仅凭汇票或单纯的资金单据而不附有任何商业单据所进行的托收。

银行对以上两种托收方式只提供服务而不涉及信用,整个过程银行只看有效的金融票据,贸易双方之间需要自行达成协议,不同的贸易使用托收支付的风险是不同的,仅凭有效金融单据进行收款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托收的风险

托收与汇付一样,整个贸易过程均以贸易双方自行达成的信用协议为主,结算的银行机构不承担任何的信用风险或经济风险,这种支付方式最大的风险方是出口商,因为有很多进口商无法一次性付清货款,或进口商因国际经济市场的变动而拖延付款时间,由此导致进口商在贸易中拥有绝对的主动权。

三、信用证

国际贸易的主体复杂多变,当事人往往来自不同的国家,彼此之间缺乏认识,因此, 贸易信用成为了国际贸易中最为严峻的考验。

基于上述情况,早在17世纪,西方社会便发明了信用证,信用证是以单据为主,以银行信用为基本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的产生和推广为国际贸易的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一种有效的书面付款合约,开示信用证的银行要确保受益人的付款责任,这种支付方式能够有效的确保进口方和出口方的经济安全。

信用证的风险

信用证与银行的信用相绑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汇付和托收的信用风险,对出口商来说,银行一旦开具了相应的有效单据,就能顺利的解决进口商拖延付款或拒绝付款等问题,但这种支付方式仍有一定风险。

如出口商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金融单据不合要求等,信用证虽以银行的信用为基础,但整个贸易过程仍然存在很多不可控制的因素,如果遇到出口商对金融单据进行造假或进口商一再拖延发货日期,信用证就完全失去了其该有的价值和意义。

四、国际保理

是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融资结算方式,这种支付方式产生时间较短,但发展却十分迅速,。

很多涉及到国际贸易的企业不愿采用过于复杂的结算方式,因此,国际保理利用为出口方提供保理并承担保理费用的方式而取得有利位置的特点,在国际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这种支付方式能够承担贸易双方短期的商业风险,适合中小型的外贸企业。

国际保理的风险

国际保理能很好的减少出口方的贸易风险,只要出口方提供的货物符合贸易合同的所有要求,整个贸易就能顺利进行,如果出现进口商因资金压力过大而出现倒闭等问题,保理方将全部进行索赔和承担,但由于很多出口方仍然面临赊销和托收等各项风险,因此保理方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毕竟保理方对进口商承担着全部的贸易责任,一旦进口商因运行模式有误或资金周转不灵而倒闭,保理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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